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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你手中是公平和正义的载体——记十佳优秀法官吕风波

作者:校友总会 发布时间:2011-04-27 09:08:12

       吕风波,1996年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前身——辽宁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此后,顺利通过第一届公务员考试,进入了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07年,经遴选进入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获得辽宁省“十佳女法官”,省“三八”红旗手,省“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大连市劳动模范,省优秀青年卫士(2004年),大连市职业道德“十佳”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省“优秀法官”(2004——2005年度)、法院系统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两次(2002-2007年度),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模范法官”(2008年),大连市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十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标兵,(2009年)。并且于2008年被大连市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后备干部。今年又被辽宁省委宣传部聘为辽宁省大学生思想教育课外辅导员。在金州区法院工作期间,曾先后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等职务。目前,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民事一庭的助理审判员工作。

      “工作勤勉称楷模”

        生长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的她,有着与生俱来的坚韧和刚强,在困难面前从不低头,从不畏惧,更有着敢于拼搏和冒险的勇气和自信,刚刚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初出茅庐的她,便从事了很磨练人意志的内勤工作,而且还负责了庭内的绝大部分关联案件的处理。关联案件十分的耗时耗力,费了很大的精力,也可能只完成了一两件,更主要的是,关联案件涉及的大多数都是劳动争议或者相邻关系等传统的民事纠纷,一旦处理的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的上访,造成地方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如果想做到完全的平稳审结,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压力面前她没有推脱,更没有懈怠,而是担负着领导的嘱托和同事的信任,迎难而上,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共审结关联案件52件,总计案件近500余件,她把吃苦耐劳这个原则从始至终都坚守的十分圆满,面对着挑战,她还给自己提出了四个“亲自”的要求:一是亲自开庭与询问;二是亲自与所有的当事人取得联系;三是亲自调解;四是亲自宣判并且亲自做判后答疑。她的努力收获了丰厚的回报,功夫不负有心人,所有的关联案件平均审限仅为15天,并且,她还做到了案结事了,无上访,也无缠诉,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同时这也体现出了她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本色。同时她还认识到,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只有博采众长才能够让自己更加的完善。于是她一直都以一种谦和的姿态和周围的同事相处,注重不断从别人身上汲取营养,学习优点和长处,既提高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又培养了自己的团结协作精神。

 “让天平绽放青春的光彩”

        凭借精湛的业务和超人的精力,年轻的吕风波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过程中,曾创下金州区法院个人三年结案674件的历史纪录,每年结案均超过200件,而且无一错案、无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案件、无当事人上访。由于工作的需要,她从审判第一线调动到立案庭,具体负责金州区法院全院的信访接待和申诉复查工作,兼顾部分立案工作的审核复查,其中的繁琐与艰难我们可想而知,但是,她却做得让人惊叹,在包括挂职锻炼的短短三年时间里,她总计接待上访人员千余人,案件复查达到了一百四十余件。

        2007年12月作为优秀法官被选调到市中院民一庭任助理审判员。凡是接触过她的当事人无不给予她这样的评价:她柔弱的外表下蕴藏着善良、果敢和无私的品质。

        她除了完成了大量的审判任务以外,还长期坚持到机关、街道、厂矿、企业去讲授法律相关的知识,先后讲课近三百余场次,听课人数达到了10000多人次,也曾以自己审结的案例为题材配合大连市电视台法制天地栏目组制作法律宣传节目20多期,并且积极地参加各种由省、市法院组织的歌咏比赛,先进事迹演讲,审判业务和法律知识竞赛,并不断地取得优异的成绩。十六年的寒窗苦读磨砺了她极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十一年的基层审判工作锻炼了她无比坚定的意志,四年的民事审判工作造就了她果敢机敏的性格,在工作中她养成了勤奋、朴实、敬业、自律的性格,始终不变的是,吕风波一直都怀着一颗真挚而朴素的心,情系群众,关注民生。

 “无私铁面蕴含无限柔情”

     别看平时吕风波一付恬静秀气的样子,但在她的躯体里却蕴藏着正义、果敢和无私无畏的品质。

        2002年腊月二十八,她接了一件十几名农民工向承建公司索要劳务费的案子,这些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在要回家过年时却领不到一分工钱。吕风波立即放下手中其他的一切工作,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到农民工打工的工地了解情况,并找到承建公司负责人,讲明了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经过有理、有据、有节的现场调解,迫使承建公司承担了法律责任,于第二天如数付清了所有农民工一年的劳务费。农民工们手捧一年的血汗钱,流着眼泪感激这位严明执法、为民解忧的年轻女法官。

        在工作中,吕风波总是把当事人当作亲人一样对待。2003年10月,她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原告是位年近70岁的老大娘,因身受重伤不能到庭,吕风波就多次到其家中调查取证。当她看到大娘长期卧床、依靠食管进食的情景后,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顾不得屋内令人难闻的气味,一边给大娘翻身、擦背,一边耐心听取大娘和家属诉说,临走时还给大娘留下身上仅有的200元钱。回到单位,她加班把上百份的医疗费单据和各种诊断、鉴定材料梳理清楚。最后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和庭审中的质证,案件终于圆满审结,被告承担38万元的赔偿。

 “事业至上,舍小家顾大家”

        几年前,吕风波还在金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间,该院针对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在东北地区第一家率先将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进行了分流审判,并从本院民事审判人员中抽调出3名业务素质过硬、思想作风优良的审判人员担任合议庭成员,吕风波被选中了。根据分工,70%的民事案件需要合议庭审理,业务压力非常大。吕风波从此便一头扎进案子里,以平均每天开4个庭的速度高速运转着,一天下来,人就像散了架一样,每天回到家后连一句话都不想多说,只想蒙头大睡。有一天,吕风波先后审理了6件案子。下午4时,就在她刚要开始审理另外一起探视权纠纷案时,母亲打电话告诉她不到两岁的儿子发起高烧,让她赶紧回家送孩子去医院。吕风波心急如焚!此时如果她找个借口延期开庭也说得过去,但她没有这样做,她认为按期开庭、信守承诺是一个人民法官的基本素养,她平静了一下情绪,决定按时开庭。在她的努力之下,双方当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而这时已到了晚上8时多。她急匆匆地赶到医院,看到孩子的脸烧得像熟透了的红苹果。当吕风波母亲生气地指责她时,她禁不住泪水涟涟地说:“家里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而忠诚于法律事业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啊。”

        吕风波就是凭着这样一种忘我拼搏的精神和对法律、对人民的忠诚,兢兢业业的工作着。在这朵铿锵坚韧的玫瑰手里,法律是公平和正义的载体这个理念,得到了最好的诠释!

 (记者:步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