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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济世 博学明法——务实进取中的法学院

作者:校友总会 发布时间:2015-03-01 09:35:00

厚德济世博学明法——务实进取中的法学院

        作为教育部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专业,同时也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法学专业以法学院前身的身份出现在1987年的政治系,2000年,政法系与马列部合并成立政法学院,下设法律系,2003年独立成立法学院。现下设一个本科专业(方向),即法学专业。学院现设七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和两个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所、青少年法学研究所),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也设在该院。同时学院还设有资料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刑侦技术实验室和模拟法庭等教研辅助设施。
        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法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较强优势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业教师30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11名,讲师11名,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 
        法学院坚持多层次办学,重视学科建设。法学专业自1994年以来,在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招收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在2004年起开始招收法学教育教学论硕士研究生,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法学院在2005年获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 2011年3月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劳动法学、军事法学等二级学科。在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设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授予法学博士学位。多年来,法学院坚持以育人为本,坚持改革与发展并举,砥砺耕耘,自强不息,形成了完整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与培养体系。至2014年7月,已有23届2000 余名毕业生 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走向社会。
        法学院非常重视教学工作,注重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将学生能力的培养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之中,同时在教学的各个环节加以贯彻。学院开设多媒体课、双语课、研究型课程,并针对法学专业特点运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模式。学生在校期间便有在《中国律师》、《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有的论文获国家级优秀论文奖。实践教学时法学院教学的突出特色,学院获批了辽宁省法学实践教学团队,“法学综合实践教学法”还荣获省优秀教改成果二等奖。多年来,学校与省内的公、检、法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建立稳定的联系,在12个单位建立实习基地,并设有大连市职工法律志愿者援助站及社区“法律服务超市” ,变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在省内高校、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方面的教学和实务工作,能很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本职工作,成为工作单位的骨干,有的成为全国模范法官、省市优秀法官,有的成为省、市劳动模范,为国家培养了高水平的法学专业人才。
        法学院非常重视教师的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学院教师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主持教育部项目5项,主持司法部项目6项,主持省级项目50余项。学院非常重视学术交流,多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院讲学,学院教师也曾赴日本、美国等国进行讲学、学术访问或进修。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全心全意致力于法学人才的培养和法律科学的研究,秉承“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保持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风气,愿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