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心助学金”由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化办公室(前身为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教职工于2018年捐资设立,用于资助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贫困学生,旨在帮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本项目由执行方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经综合考虑并经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同意,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设立以来已累计捐赠17,200.00元,现结余资金11,200.00元。
二、项目实施
鉴于学院贫困生资助已实现全覆盖,学院决定将本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资助学院全日制在校贫困学生中的特殊类别学生(即学校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下同),包括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孤儿、残疾等学生,以及当年经学院认定的因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1.资助对象
学院大三年级特殊类别学生。
2.资助名额及标准
根据项目资金规模和学院特殊类别贫困学生情况,确定每年资助10人左右(人数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每人400元人民币。
3.评选时间
每年11月。
4.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向本年级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在校表现等情况。
(2)本年级奖励资助小组进行初步评议,确定年级推荐顺序名单,并提交学院奖励资助小组审议。
(3)学院奖励资助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讨论确定拟资助人选,报基金会秘书处审核。
学院奖励资助小组成员名单(结构性人选)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本科生辅导员(3人)
学生代表(2人,学院权益维护与生活服务部负责人、参评年级学生代表各1人)。
(4)基金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授权学院对拟资助人选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基金会发放助学金;提出异议的,基金会会同学院共同调查,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调查结论;调查结论不影响公示结果,基金会正常发放助学金;调查结论影响公示结果的,学院应重新组织评选。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8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