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一)捐赠方情况:
“智教科技基金”由辽宁智教科技有限公司捐资设立。自2025年起,每年捐赠1万元,连续捐赠四年。
(二)捐赠金额:
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 项目用途:
用于资助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举办学生活动。
(四)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旨在激励学院在校本科学生全面发展,由学院根据学生活动计划安排统筹使用。
二、项目执行方案
(一)项目类型:
学生活动基金
(二)项目用途:
用于组织各类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综合素质提升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等学生活动。
(三)使用范围:
1.文体活动
场地、设备租赁,比赛用品及演出所用道具购买或租赁,证书购买及宣传品制作等相关费用。
2.社会实践
提供必要的宣传、交通、食宿等费用支持。
3.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
相关资助项目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四)申请与实施流程:
1.学院学生会或社团等学生组织向学院团委提交书面活动策划方案及经费预算;
2.学院团委对学生活动策划方案及经费预算进行审核、汇总,确定当年度资助活动清单,并将活动策划方案和经费预算(全部为书面材料,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学院本科生工作负责人签字)一同报送至基金会秘书处申请项目资金;报送时间不得晚于1月10日。
3.基金会秘书处受理后,对活动策划方案和经费预算进行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请理事会审议;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活动策划方案和经费预算,纳入当年度基金会预算,由学院组织实施。
4.基金会对项目实施进行验收、评估。相关学生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学院应当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交项目验收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物品采购清单、活动新闻报道、奖品领取表、竞赛获奖证书、宣传品(样品)、有关照片等;基金会秘书处根据项目验收材料编制项目评估报告。
5.项目验收通过后,学院可持正规票据(学院本科生工作负责人、经办人签字)提交基金会核销合理费用支出。
(五)项目经费使用要求:
1.本项目执行应当严格遵循“厉行节约,严禁讲排场、铺张浪费”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本项目经费预算列入基金会年度预算后方可实施,且应当严格按照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的预算使用,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列入基金会年度预算或未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的活动,基金会不提供资金支持。
3.本项目年度结余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六)执行期限:
不少于四年,自2025年12月起至2030年12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