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和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61号)
发布时间:2024-10-22    发布者: 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依据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为鼓励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课题组,进一步增强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生专业实践与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立项要求
    1.实验室开放
    项目选题应充分考虑本科学生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方案设计合理,方法可行,现有资源与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要求;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少于10人(申报书见附件1)。
    2.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
    项目过程包括选题、查阅文献、实验、调查、论文写作、答辩、评定考核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有在研科研项目;参加项目的学生应为在校本科生;每个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5人(申报书见附件2)。
    3.其他要求
    (1)2023年实验室开放项目或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尚未结题的,请于2024年10月28日16时前将结题材料提交至主楼105室;(2)以上两类项目,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指导教师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3)项目的选题应严谨论证,确保项目取得立项后能够在规定的结题时间内顺利完成;(4)项目结题时,各项目组要按要求报送相关结题材料,学校将对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5)项目结题时,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只可以做删减,不可以做增加或替换;(6)项目结题时间拟在2025年6月,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计财处通知的报销截止时间为准)。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2024年11月4日16时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lnn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印章和教学院长签字送至主楼107室,新版教务处系统平台(待培训后使用)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只对学院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名赫    联系电话:821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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