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84号)
发布时间:2024-12-19    发布者: 史慧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4]507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21~2023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工作程序
  1.由学院(部)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院级遴选推荐,每个学院(部)推荐不超过1人。
  2.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部)推荐人选组织评审,拟定3名推荐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学院(部)推荐公文。公文须包括学院(部)对申报人课堂教学、师德师风表现等情况的评价以及学院(部)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2.《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作为公文附件,格式见附件1);
  3.《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
  4.《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成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及佐证材料复印件(教材、著作需提供原件);
  5.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
  请学院(部)于12月25日10: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1-3项纸质版一式一份、第4项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以上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各学院(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院(部),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学院(部)应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表中所写内容真实,并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各项报送材料中需要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和学院(部)盖章处均须完整,否则不具备有效性。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杰兰:82159239
  史  慧:8215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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