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辽师大教发[2022]14号)
发布时间:2022-03-19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点击次数:次
各学院、相关学生:
现将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本次转专业面向2021级学生,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号)(附件1)执行。
2.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3.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上登陆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见《转专业网上申请指南》(附件2)。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转专业进度及状态查询”功能查询状态,转专业工作的后续安排也将在此功能中通知,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4.每名学生同时只可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在3月28日16:00系统关闭前,学生可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撤回后可提交新的申请。
5.受疫情影响,本次转专业工作采取线上考核方式进行。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号)要求,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转专业线上考核办法,更新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程序,集体决策;做好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工作;在线考核要进行全过程视频录制,考核相关过程材料在学院存档备查。
6.教务处汇总拟接收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公示,之后将安排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和教学计划调整。转专业学生住宿等相关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办理。
7.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接收学院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无法认定的课程应予以补修。
8.学生对各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安排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相关学院。
9.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322217159 电子邮箱:jwk@lnnu.edu.cn
附件下载
上一篇:校园封闭管理期间本科生教学相关事务线上办理指南
下一篇: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