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师范大学2025届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87号)
发布时间:2024-12-26    发布者:
    李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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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师范类本科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现就我校2025届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届师范类本科生。
	    适用专业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中所列我校师范类专业。
	    二、申请考核报名条件
	    所学专业明确教学学科和学段的本科生,只能报名参加相应学科与学段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所学专业未明确教学学科的本科生,应根据教育部《师范类本科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学科与学段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三、考核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分为两部分,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各相关本科生培养单位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四个方面: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考核合格后报教务处审核并备案《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审批表》(附表1)和《xx学院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汇总表》(附表2)。
	    2025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依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且取得相应学分,则视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由学校根据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统一命题,组织笔试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从事教师专业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1.笔试对象
	    报名参加测试的2025届师范类本科生。
	    注: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师范类本科生,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在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要着重考查“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笔试内容(学校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笔试内容如下)
	| 类 别 | 内 容 包 括 | 笔试总分(分) | 测试时长(分钟) | |
| 分值50分 | 分值100分 |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50 | 150 | 
| 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中职学校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
| 类 别 | 内 容 包 括 | 笔试总分(分) | 测试时长(分钟) | ||
| 分值20分 | 分值30分 | 分值100分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150 | 150 | 
| 高级中学 | |||||
说明:考试科目具体内容范围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复习大纲。
			    三、测试时间
		    2025年4月中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者(笔试与培养过程性考核皆合格),学校统一申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届毕业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截止至2028年6月30日。
		    五、工作安排
		    1.各本科生培养单位需于3月21日(周五)报送如下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审批表》(纸质版);
		    (2)《xx学院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xx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免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4)《xx学院免试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PDF版和纸质版)。
		    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主楼105室,电子材料发送至jsjyk@lnnu.edu.cn。
		    3.考试具体时段、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4.待笔试结果公示后,各师范类本科生培养单位根据名单于5月8日(周四)前报送《xx学院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汇总表》(纸质版)至主楼105室,电子材料发送至jsjyk@lnnu.edu.cn。
		    5.工作流程及时间
		| 时  间 | 内  容 | 参与人员 | 提  示 | 
| 3.10-3.20 | 动员、解答 | 学生申请人、学院相关审核人员 |  | 
| 3.21 | 培养单位上报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 | 培养单位完成培养过程性考核填报工作(见附表1、附表2) | 严格按照培养过程性考核指导性方案审核 | 
| 3.21 | 培养单位根据报名条件统计过程性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本科生报名认定信息 | 培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向教务处报送笔试报名认定名单和免笔试名单(见附表3)上报学院免试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表4) | 1.已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学生不得报名; 2.培养单位请注意审核学生参加国考全部笔试科目通过的证明,所有笔试科目都通过且所报任教学段和学科与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过程一致,才能直接认定校内笔试通过; 3.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免学生错过机会,难以补救。 4.各培养单位应核实所有师范类本科生知悉本项工作,确保材料审核准确、报送信息无误。 | 
| 3月下旬 | 教务处汇总全校报名信息;准备各学科笔试安排 | 学校统一命题,确定参加笔试学生和笔试的时间、场地 |  | 
| 4月中上旬 | 学校统一组织笔试 |  | 1.师范类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所选对应任教学段和学科的各专业笔试; 2.笔试时长为 150分钟; 3.考生须按时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本次考试无缓考、补考。 | 
| 4月底 | 笔试阅卷 成绩录入 | 组织阅卷工作;汇总成绩登记录入 |  | 
| 4月底 | 教务处认定各相关专业学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 | 教务处组织认定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核笔试结果 | 培养过程性考核与笔试均合格,方可认为通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 
| 5月 | 向辽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数据 | 培养单位报送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数据(附表5;学校单独发放);教务处审核数据并统一报送 | 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附表5的“填表说明”报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 
| 6月 | 证书申请及颁发 | 待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学校统一制作《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组织证书颁发工作;培养单位统一签领证书及盖章 |  | 
    联系人:李博欣 
	    电  话:82158404
	    邮  箱:jsjyk@lnnu.edu.cn
	    附表:
	    1.《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审批表》
	    2.《xx学院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汇总表》
	    3.《xx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免试汇总表》
	    4.《xx学院免试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下载
- 附件1:教资免试认定材料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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