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和排课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33号)
发布时间:2025-04-15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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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和排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5年4月21日8点至5月16日17点
(二)填报要求
1.校对并录入教学任务。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任务--院系填报)导出下学期教学任务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起止周等信息,确保无错开、漏开、重开课程。填好任务书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后,提交审核。不开课的教学任务须在系统中删除。
2.教学任务录入注意事项
(1)条件组是上课对象的限制条件,需为每个教学班添加条件组。根据上课对象,每个条件组要添加6个限制类别,分别是“年级”“学生类别”“学历层次”“院系”“专业”“行政班”。
(2)为科学配置教学资源,确保教学效果,采取合班授课的全校公共基础课,原则上每班不多于100人。
(3)综合素质课开课起止教学周为1-8周或9-16周。
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教授每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学时。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逐一做好落实工作。
4.严格外聘教师聘用和管理。确需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须有充分必要理由,于4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申请,并且在一网通办中履行《辽宁师范大学外聘教师申请》流程。录入教学任务时,外聘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要填写外聘教师的具体工号和姓名。
5.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应尽量安排同学院、同专业的教学班在同一个教学任务中。公共课的电子版教学任务实施书请于4月30日下班前报送。
6.各学院需提交纸质版教学任务实施书(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任务书应按专业分年级打印装订,每个专业每个年级统计在一张表格上,综合素质课和公共课各自单独打印。具体打印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课程编排
(一)排课时间
2025年5月26日8点至30日17点。
(二)排课要求
1.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排课。在教学管理--排课管理--院系排课(模式一)中选择“是否排课”为“待安排”的教学任务,进行手动排课。如果有教学任务不排课,须选择该任务并点击“更改待安排--不排课”,任务状态则变更为“不安排”。已排完课的教学任务可在“已安排”列表内查看。
2.请学院于4月30日前将使用微格教室的教学任务报送教师教育科。学院根据微格教室安排情况,将使用微格教室教学任务的上课时间排入教学管理系统中。
3.请学院于4月30日前将综合素质课授课老师期望的排课时间报送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教务处根据整体的课程安排及授课老师的排课要求合理安排综合素质课的上课时间和地点。综合素质课不安排在中午5-6节。
4.周五下午7-10节一般不安排教学任务。晚上11-12节不建议安排专业课。
5.各学院在排课时要优先选用研讨型教室。如出现教室不足情况,学院可先编排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选择虚拟教室。学院将暂时安排在虚拟教室的教学任务报送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待所有学院都完成排课后,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教室。
除正常排课外,其他任何原因使用教室均须严格履行教室借用手续。为避免使用冲突,借用教室必须提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6.学院须对排课结果进行检查。操作方法:全选已经排课的教学任务,分别点击“排课检查”中的“任务冲突检测”和“总课时核对”进行检查。如出现问题提示,则须进行相应调整。
7.最终课表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
8.同一教学任务如果涉及多位教师,学院要明确每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具体节次、详细地点,并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做好安排。如涉及授课教师变更,须及时更新教学任务书,保证实际上课时间、地点及授课人与教学管理系统内信息保持一致。如果需要调停课,授课教师须提前向学院报备,并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履行调停课手续。
教学任务填报和课程编排是保障教学平稳运行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以上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贾老师,电话:8215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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