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18号)
发布时间:2025-03-07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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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10日8:00至3月21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进入“我的选课-选课”,选择“重修选课”批次。
2.“已修课程”列出了学生已取得成绩的课程。可点击“查询重修任务”,选择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若同一门课本学期开设多个平行班,学生可根据上课时间、地点选择其中一个班级参加学习。
3.重修课程与本学期主修课程冲突时,“重修选课”批次不可报名,需进入重修免听申请批次进行重修报名,报名路径为“我的选课-免听申请”。
4.重修报名及重修免听申请不再缴纳费用。
5.学生必须在报名当周到报名班级上课。只有在成功报名后,教学管理系统才能确认名单,期末考核成绩才能予以记载。
三、注意事项
1.重修报名过程中,由于同一门课的课程代码有变动,导致本学期实际开设该门课程而教学管理系统显示“本轮选课未开课”,学生不能查询重修任务,无法报名重修。学院须就有课程代码变动的课程统一做专业课程替代,以保证学生能够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报名重修。
2.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4〕62号)的规定,学生对首次修读考核合格的课程成绩不满意,只允许重修一次;首次修读考核不合格,重修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应当再次重修,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同一门课程每次考核成绩均在成绩单中记载,均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3.学校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每次重修所取得的成绩均注明“重修”。
4.学生应当随低年级重修课程。重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应当保证主修课程学习。对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学生可申请重修免听。除另有规定外,学生每学期申请重修免听的课程不超过2门。学生应在报名学期上课,重修资格不顺延至后续学期。
5.联系人
重修报名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8215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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